当前位置: 首页 > 产品大全 > 加强水产养殖投入品监管 筑牢水产品质量安全防线——农业农村部印发《通知》强化畜牧渔业饲料销售管理

加强水产养殖投入品监管 筑牢水产品质量安全防线——农业农村部印发《通知》强化畜牧渔业饲料销售管理

加强水产养殖投入品监管 筑牢水产品质量安全防线——农业农村部印发《通知》强化畜牧渔业饲料销售管理

农业农村部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监管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旨在从源头上规范水产养殖用饲料、兽药、水质改良剂等投入品的生产、经营和使用行为,强化畜牧渔业饲料销售环节的监督管理,切实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,促进水产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。

水产养殖用投入品是影响水产品品质与安全的关键因素。我国水产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,为保障城乡居民“菜篮子”供应、促进农民增收和乡村振兴作出了重要贡献。部分地区的投入品市场仍存在产品标签不规范、假劣产品流入、违规使用禁限用药物等问题,对水产品质量安全和养殖水域生态环境构成潜在风险。此次《通知》的出台,正是针对当前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,进行系统性的强化与规范。

《通知》的核心内容与监管重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:

  1. 严格准入与生产管理:要求各地农业农村部门严把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的生产许可关,督促生产企业严格执行质量安全标准和规范。重点加强对饲料原料、添加剂预混合饲料、兽药制剂等产品的质量监控,确保出厂产品符合国家标准。
  1. 规范经营与销售行为:强化对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门店、经销商等经营主体的监督检查。要求经营者必须依法取得相关经营许可证,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、台账记录、销售追溯等制度。严禁销售无生产许可证、无产品批准文号、无质量合格证明以及标签标识不规范、成分不明的投入品。特别强调要加强对网络销售平台的监管,堵塞线上销售漏洞。
  1. 强化使用环节指导与监督:指导养殖者科学、规范使用投入品,严格执行兽药休药期制度。加大普法宣传和技术培训力度,提升养殖主体的质量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。加强对养殖场(户)投入品存放、使用记录的抽查,严厉打击使用禁用药物及其他化合物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兽药等违法违规行为。
  1. 加强质量安全监测与执法:建立健全覆盖生产、经营、使用全过程的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体系。加大抽检力度和频次,重点监测饲料中的违禁添加物、兽药残留等指标。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和违法违规线索,要一查到底,依法从严从重处罚,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。
  1. 推行全程可追溯管理:鼓励并推动运用信息化手段,逐步实现重点投入品从生产、流通到养殖使用的全程可追溯。通过产品二维码、电子台账等方式,方便监管溯源和消费者查询,倒逼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。
  1. 构建社会共治格局: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,形成监管合力。畅通投诉举报渠道,鼓励行业组织、媒体和公众参与监督,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、维护水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。

此次《通知》的印发与实施,标志着我国对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的监管进入了更加严格、精细和系统的新阶段。通过紧盯饲料销售这一关键流通环节,向上游追溯生产源头,向下游规范使用终端,将有效构建起“产、销、用”一体化的全链条监管网络。这不仅是对消费者“舌尖上的安全”负责,也是保护水域生态环境、推动水产养殖业转型升级、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。

随着监管措施的落地见效,我国的水产养殖业将在更加规范、健康、绿色的轨道上行稳致远,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供更多优质、安全、可靠的水产品。

如若转载,请注明出处:http://www.fbhpd.com/product/57.html

更新时间:2026-04-16 13:45:24

产品大全

Top